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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减持未预先披露,霍普股份股东成立致歉

来源:中新经纬    时间:2023-08-01 13:13:46


【资料图】

中新经纬7月31日电 霍普股份31日盘后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公司股东成立出具的《关于违反减持承诺减持霍普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其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在未预先披露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7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万股,违反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作出的承诺。

据公告,本次误操作减持前,成立直接持有霍普股份股份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77%,上述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已于2022年7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按照成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即:“本人减持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成立因其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导致在未披露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7月27日减持公司股份2万股,减持金额80万元,其本次减持行为违反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后,成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63%。

霍普股份称,成立向公司说明,其本次误操作行为并非主观故意。成立对本次误操作导致的违反承诺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报告,成立亦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反承诺事项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真诚的歉意,其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遵守公开作出的承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将加强与公司的事先沟通,谨慎操作证券账户,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霍普股份还称,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等再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审慎规范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中新经纬注意到,7月24日至27日,霍普股份股价强势上涨,27日不仅创出上市首日后盘中新高,当日39.16元/股的收盘价也仅低于上市首日和次日。

另外,以公告披露数据计算可知,成立减持价格为40元/股,减持时机不可谓不“精准”。

据公开资料,霍普股份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在居住社区、商业办公、城市更新、产业园区、文化教育、医疗康养以及绿建和建筑节能等领域已成为国内一线开发商。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021年7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二级市场方面,霍普股份31日收跌4.31%报34.41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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